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推广专项(科技推广项目)总结及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工作总结
请各试验示范站、基地(附件1)对照本年度合同任务完成情况撰写工作总结,填报统计表(附件 2)。总结要围绕核心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凝炼,突出做法、成效及亮点,字数2000字以内。
二、科教副产品产出申报
请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对2023年度全年(含以往年度未处置)科教副产品的产量、存量、处置及收入上缴情况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无误后,及时足额上缴科教副产品收入,并将《科教副产品产出与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 3)、交款发票复印件、处置情况说明(逐笔逐项)统一汇总审核并经学院公示后,上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三、项目自评
请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对照《试验示范站(基地)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 4)进行自评,上报年终考核材料(附件 5)。
同时,要对本年度取得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推广工作成果进行梳理,单独上报相关材料(附件6)。
四、汇报考核
为全面掌握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工作开展情况,促进相互学习交流,拟集中举行年度工作考核汇报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含电子版,命名格式“XX试验示范站或基地+2023年总结材料”)请于12月15日之前报送至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际交流中心305办公室)。
联系人:路金平 杨宏博
联系电话:87082847
邮箱:tgc@nwafu.edu.cn
相关附件:
1.2023年度推广专项(科技推广项目)一览表
2.2023年度试验示范站(基地)工作情况统计表
3.科教副产品产出与处置情况汇总表
4.试验示范站(基地)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
5.2023年度推广专项(科技推广项目)年终考核材料
6.重大科技推广工作成果材料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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