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财政专项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6〕55号)要求,省农业厅决定对2013-2015年中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2013-2015年度农业厅下达的财政预算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分配、拨付、管理、验收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申报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2、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项目计划内容一致,是否按期完成项目内容。
3、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调整项目。
4、资金拨付是否足额、及时,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延压项目资金情况。
5、是否存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情况。
6、有无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7、是否按规定组织项目验收。
8、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9、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10、有无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16年6月27日起农业厅专项检查组进驻杨凌示范区,对2013-2015年以来的农业财政专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全力配合检查组工作。请各项目主持人根据检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填写“2013-2015年度农业财政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并将电子版于6月27日上班前发送至科技推广处邮箱。省农业厅将根据自查报告和统计表抽查项目,请务必认真填写,被抽查到的项目组要及时向检查组提供真实完整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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