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能力提升项目已立项,现就填写合同事项通知如下:
1.请根据“2016年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能力提升项目计划”(附表1)填写合同,封面项目编号由示范区科技局统一填写,主要考核指标要严格按照合同提示的考核内容填写适当、明确的量化指标,避免反复修改,从而影响拨款进度。
2.合同使用A4纸打印,不要加装其它材质的封面。请于11月28日前将合同一式四份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推广处305室,电子版发送至sxx@nwsuaf.edu.cn。
联 系 人:申秀霞
联系电话:87082847
附件:
1.2016年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能力提升项目计划;
2.项目合同(模板)。
科技推广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