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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

    三、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型人才、农村经营型人才、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为统领,带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8.突出培养农业科研人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迫切要求,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科研创新团队,带动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全面发展。采取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高等农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结构,为农业发展输送更多合格的专业人才。通过院士推荐、各类专家选拔、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等方式,大力促进领军人才涌现;将领军人才选拔与人才梯队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培养创新人才、打造创新团队中的核心作用,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转基因重大专项、行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凝聚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增强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继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院所的性质定位,增加创新编制数量,稳定和壮大农业科研创新人才队伍。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会的科研信息发布和资源共享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引导农业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集聚和培养研发人才,逐步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落实相关待遇,创造良好条件,以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地推荐和选拔有国际竞争力、年富力强的农业科学家竞选国际科技组织的领导职务。
    9.大力培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迫切要求,以充实一线、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农技人员大培训,加快农技推广人才知识更新。积极探索农技推广队伍人员补充机制。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以项目为依托,促进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与科研院所、高校和职业院校紧密结合,提高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农技推广能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办法,引导推广人员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服务。加大农业技术转移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0.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针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示范带动能力不强的状况,以村组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着力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带头人队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规模,不断探索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新办法、新途径。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性培训,不断总结推广“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村作为课堂、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请上讲台、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编写成案例”的有效模式;各省(区、市)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作。着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努力造就一大批勇于创业、精于管理、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复合型人才。
    11.全面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适应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以中青年农民、返乡创业者和农村女性劳动者为重点,着力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围绕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培养当地产业发展急需的种植、养殖、加工能手。注重在各类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工程、科技入户工程、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雨露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咨询、技术指导与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建设,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交流活动,鼓励农业技术骨干、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开办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农技人员通过田间示范、巡回指导、联户结对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能力。
    12.积极培养农村经营型人才。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要求,以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为核心,以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为重点,着力培养农村经营型人才。依托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养力度,提高其营销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活跃农村市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培养,提高其组织带动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大批专业化程度高,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型人才;开展法律法规和工商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13.加快培养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适应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需要,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加快培养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村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能手、农村能源工作人员以及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人员、畜禽繁殖服务人员等各类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完善以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学校、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紧密联系的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阳光工程培训与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效衔接,普遍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积极推进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与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有机结合。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积极支持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农业生产服务的关键职业领域,探索实行职业准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依托现有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基地。
    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实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目标,完成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关键在于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盘活人才存量,加速人才成长,激发人才活力,努力构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工作机制。
    14.培养开发机制
    坚持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逐步建立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农业大学、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引导涉农高校和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采取扩大招生范围、降低门槛、定向就业等招生措施,以及设立专项奖学金、落实好中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等助学措施,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组织实施好人才培训项目,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发挥重大工程、产业发展项目和经营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人才在实践中成长。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服务,鼓励城乡、区域、院地之间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发人才资源,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15.评价发现机制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在生产实践中发现人才,以贡献大小评价人才,把评价人才与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农业科技人才的评价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把对产业发展的贡献作为重要指标,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要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农村实用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规律和特点,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分层级、分地区、分类型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采取灵活、务实的评价方式,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工作。
    16.选拔使用机制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人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选拔机制,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研究、加强服务、创业兴业;完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使用机制,大胆使用中青年科技骨干,担纲重大科研项目、负责关键岗位;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农村实用人才选拔使用机制,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方式,多渠道选拔高素质人才,充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政策支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信息交流体系,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舞台,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促进农业农村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17.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业绩和贡献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保障机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健全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基础、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体现人才的经济社会价值。不断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扩大人才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农业农村人才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争议仲裁、公益性成果经济利益分享和社会效益奖励等制度,鼓励创新创造,保护农业农村人才合法权益。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进修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要打破条条框框限制,在职称晋升、科技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完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等政策,鼓励人才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