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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3)

    五、重大人才工程
    为实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目标,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18.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推进工程
    依托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行业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工程)等科研平台,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领军人才,以打造创新团队为目标,通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在全国建立300个农业科研创新团队。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后备人才为目标,选拔1500名研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的中青年科研骨干,支持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农业科技前沿的发展动态,自主选题开展研究,不断积累经验、锻炼成才。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科技需求和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分层次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设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19.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支持工程
    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依托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组织24万名农技推广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选聘3万名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选拔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培养1000名左右高水平、专业化的农业技术转移人才。
    20.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村,在全国选建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其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遴选3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开展示范性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开阔眼界、增强信心、提高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支持地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21.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
    选拔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支持其进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教育,赴龙头企业、发达地区或境外参观考察、访问研修。依托相关培训机构,通过集中教学、模拟操作、现场实习等方式,培养3万名农村经纪人,提高他们的经营素质和带动能力。选拔7万名种植、养殖、加工和农机大户,依托农业企业、科技园区和特色培训基地,通过观摩、交流、培训,使其掌握新技术新品种,树立新理念,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对有创业意愿、有一定产业基础的青壮年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
    22.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
    选拔20万个种植大户,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项目,优先给予技术培训,优先给予物化补助,优先给予跟踪服务,培养成为种植业示范标兵。选拔20万个养殖大户,结合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牧良种补贴等项目,支持其扩大规模、更新品种、改进养殖方式,培养其成为养殖业示范能手。选拔50万个农机大户,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技术推广等项目,开展技能培训,培养成为农机大户示范点,优先获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优先满足补贴机具数量需求。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修订或新开发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教材,制修订100项农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开发100个主要职业工种的鉴定试题库,建设200个国家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基地,培训5000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考评员。
    六、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体制。各级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要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将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
    24.加大投入力度
    确立人才投资优先观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年度预算;增加专项投入,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专业、创新团队、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将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作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基地。财政投入资金应主要用于组织人才培训,加强人才基地建设,实施人才队伍建设重大工程,扶持重点人才开展工作,改善基层人才工作场所和设施装备,开展人才库建设,补贴奖励优秀人才及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提供贷款担保贴息等。农业企业要根据自身需要和能力逐步增加职工岗位培训的投入。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5.强化公共服务
    按照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上下协调、功能完善、综合配套的农业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各项政策,强化对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的扶持措施。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逐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和身份等限制,鼓励各类人才在城乡之间、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双向流动,鼓励各地以正当方式开展人才竞争,允许农村实用人才平等参与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切实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对农业农村人才创业兴业项目,在土地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利用闲置土地、工矿废弃地、未利用土地发展高效农业,可优先依法获得长期的土地使用权。发展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支持各类人才服务机构面向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服务。成立农业农村人才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行业调查和决策咨询,促进各地人才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提供信息检索、政策咨询、就业帮扶、权益保护、档案管理等服务。
    26.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强化对实施人才强农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系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宣传表彰,定期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和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活动,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通过报刊、书籍、影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