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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陕西省林业厅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项目的通知》(陕林字 [2010]88号)精神,为了更好的实施科教兴林战略,推进林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奖励在我省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和单位,林业厅将于4月份进行2010年度省林业厅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林业厅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项目,应按 “陕西省林业厅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办法”所要求的条件申报。
二、 已获同级科技奖,如各市奖、国家林业局“三北局”、杨凌示范区奖的项目,不能申报。已获省林业厅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推广奖的也不能同时申报同级科技奖。
三、 推广成果项目,可以选择申报林业厅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推广奖二者中的一种。
四、 主要完成人员和主要完成单位,必须严格按上述 “奖励办法”的规定填写,需要的有关证明或书面材料不得缺少。
五、申报省林业厅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项目,由第一主持单位填报“申报表”一式15份;推广项目效益证明复印件15份;鉴定证书或评审、验收证书3份;主要技术报告3份。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3月26日前报送科技推广处。
联系人:齐高强 申秀霞
电 话:87082850
附件:
1.陕西省林业厅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表 |
2.应用证明 |
3.推广项目效益证明 |
科技推广处
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