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工作发展需要,为了支持多学科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围绕产业发展开展科技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探索,提升学校对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2014年学校特别设立了“试验示范站(基地)科技成果推广专项”。现将该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发布,并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试验示范站(基地)科技成果推广专项立项拟采取专家团队申报、单位初审、专家组论证评审、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进行。
2.项目申报必须严格按照2014年申报指南中确定的方向和有关要求进行,并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将不予以受理。已获学校2012年和2013年推广专项资金资助,尚在执行期或未结题验收的项目,2014年不得重复申报。
3.各有关单位为项目申报的组织和初审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汇总(附件3)上报。
4.上报项目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或A3套印,普通装订)及电子文档,交科技推广处基地科(国际交流中心305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联系人:张正新 杨宏博 申秀霞
电 话:87082847
邮 箱:tgc2847@163.com
科技推广处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2014年试验示范站(基地)科技成果推广专项申报指南 |
附件2.2014年试验示范站(基地)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 |
附件3.2014年试验示范站(基地)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