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1年度试验示范站(基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和立项程序要求,现将初审合格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1日至26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科技推广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示范村建设项目待实地考察后另行组织评审。
电话:87082847
邮箱:tgc@nwafu.edu.cn
科技推广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