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2015年度试验示范站(基地)科技成果推广专项拟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现将项目经费予以下达,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通知获批项目团队按照附件提供格式填写项目合同书及实施方案,要求任务具体、数据准确、文字简练。
2.每个项目提交合同书(含实施方案)一式三份,7月6日前报科技推广处基地科(国际交流中心3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tgc2847@163.com。
3.请获得资助的各项目团队,按照项目合同与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农时季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申秀霞 杨宏博 薛宏春 电话:8708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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