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大学推广模式重点项目总结及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请各试验示范站(基地)(附件1)对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从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人才培养、科技培训、交流合作、校地共建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同时据实填报 2021年度试验示范站(基地)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材料要紧扣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突出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及本年度亮点,不超过 3000 字。
二、收入上缴与申报
请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及时足额上缴科教副产品收入,并填报《试验示范站(基地)产出与技术服务收入申报表》(附件3)。收入情况经学院公示后,上报科技推广处。没有上报《申报表》的试验示范站(基地)将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三、年度考核
请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对照《试验示范站(基地)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4)进行自评,上报年终考核材料(附件5)。
请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对照“重大科技推广工作对照指标”,对本年度取得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推广工作成果进行梳理,单独上报相关材料(附件6)。
参与多个试验示范站(基地)工作的科教人员,业绩考核归口在一个试验示范站(基地)。
四、工作汇报及先进评选
为全面检查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工作进展,拟分学院组织召开试验示范站(基地)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会。会议由各学院具体组织,科技推广处将组织专家参会。
在总结汇报的基础上,请各学院结合日常工作检查,按照学院试验示范站(基地)总数30%的比例推荐先进集体(附件7);各试验示范站(基地)推荐1名先进个人(附件8),经学院审核后,报科技推广处。
五、时间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含电子版)请于 12月13日之前提交至科技推广处(交流中心305室)。
联系人: 亓钰莹 杨宏博
联系电话: 87081602 87082847
邮箱:tgc@nwafu.edu.cn
科技推广处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