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联盟成员单位:
现将联盟2017年度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首批项目经费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农业协同创新与推广联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本次重大科技项目按照第一年60%、第二年30%、验收后10%的比例拨付;示范推广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的,按照第一年60%、第二年30%、验收后10%的比例拨付,执行期限为1年的,全额拨付。具体下达经费金额见附表1、附表2。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业协同创新与推广联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和实施,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促进项目按期完成,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并督促项目组开展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进度计划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执行期满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支持人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申请考核验收。项目执行期内,联盟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联盟秘书处(代章)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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