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承担学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负责学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任务的日常管理服务、联络沟通与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县(合阳)、省级领导包联帮扶县(镇巴、城固)等对接帮扶工作。
4.承担全国教育扶贫与乡村振兴专家人才库秘书处、高校农林扶贫联盟秘书处等日常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