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法制建设、执法监管、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都超过96%,连续3年稳定在96%以上的高位水平。农产品质量总体上安全可靠、消费有保障,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配套制定了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也相应颁布实施。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省及所属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相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深入推进。相继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遏制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了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多亿元。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以及农兽药残留监控等监控计划,形成了涵盖全国主要城市、涉及主要农产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针对大中城市消费安全的例行监测品种扩大至6个大类101种产品、86项安全限量检测参数,监测地域已覆盖全国259个主要农产品消费城市。
农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以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十一五”期间共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00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已累计达到4500多项,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启动实施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已创建500多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819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和一大批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
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201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1.2万多个,全国“三品一标”总数达到8万个,认定产地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农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已投资建设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和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36个、部级区域性检测中心13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30个和县级质检站936个。“三品一标”贯通部省地县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体系队伍不断壮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法正式组建。
国际合作与交流日益深化。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工作,提高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2006年我国成功争取到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持国资格,已先后举办4届CCPR会议,在国际农药残留标准制定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主要贸易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稳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