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果树专家韩明玉教授关于在我省苹果产区推广矮砧宽行密植栽培制度建议引起了省上领导的重视。主管农业的副省长姚引良在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编发的第91期决策咨询建议上批示:这个建议应予重视。他指出,我省苹果产业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一定要重视提质增效问题,一定要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
据了解,我省苹果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大发展时期,主要推广的是乔砧密植栽培制度。此种栽培制度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技术水平下采用的,确实也对推动陕西苹果快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用此种方式建的果园,树体高大,果园容易密闭,光照不良,费时费工。而矮砧宽行密植栽培制度是世界苹果栽培发展的方向,该栽培制度的优点是树冠矮小、管理方便、节省劳动力,便于机械化作业和标准化生产,经济利用土地,结果早,见效快,效益高;目前这一栽培制度在世界苹果生产先进国普遍应用。
作为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和省决策咨询委员的韩明玉教授在建议中指出:矮砧宽行密植栽培制度如何在陕西健康发展,目前还存在着观念、技术、资金、政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他建议首先由省果业管理局牵头,省级有关行政部门、技术单位和专家参与,成立全省苹果矮砧宽行密植发展指导小组,指导这一新的栽培制度的推广。韩明玉教授说,今后5年陕西每年将有70-90万亩的新园建立,这是一个巨大任务,必须认真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基地县每年发展的面积、品种、苗木来源、栽培制度模式和技术方案等,确保这一工程高质量完成。韩明玉建议政府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启动大苗培育工程、新模式样板示范园工程和新模式培训工程;出台优质大苗补贴、果园架材补贴和节水灌溉设施补贴等;同时倾斜已有的苹果套袋补贴、农机具补帖、生产资料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矮砧宽行密植栽培制度在我省的快速推广。韩明玉在建议中特别强调,在我省苹果产区推广矮砧宽行密植栽培制度对于提升我省苹果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推动苹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需要各级政府、科教单位、龙头企业和广大果农的共同努力。
据悉,姚引良副省长已将此建议批转陕西省果业局研究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