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2010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目前,支持农业产业化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民培训、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二是税收支持。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殖税。为帮助龙头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提高了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投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把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重点,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题。2009年,农业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对龙头企业仓储设施、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和季节性农产品收购给予贷款支持,年底贷款余额达1984亿元。中国农业银行不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到2009年底,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贷款余额684亿元。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允许其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四是贸易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条件的龙头企业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为支持出口型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部每年会同商务部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一批龙头企业,到2009年9月底,进出口银行为16家龙头企业出口项目贷款29.5亿元。
18.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农业部将创新阳光工程培训内容和模式,充分发挥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民就业创业培训,计划2010年培训300万人,重点提高农民在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就业的技能,以及农民的创业技能。二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林下种养业,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
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三是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继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农业部将认定一批“农民创业示范园区”,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出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