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通过财政奖励或补助的方式进行投入,以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数额的适当比例给予奖补,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效果。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27.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并就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在2009年提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基础上,今年一号文件又提出了“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的要求,这表明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社建设的支持力度,围绕示范社建设行动,以示范社为标杆,以示范社为方向,以示范社为抓手,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为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方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农超对接,“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及大企业等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指明了新的对接方向。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实际上就是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使农民最大限度地享受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增殖利润。 |